石洞:一篇科幻小说
我是在村子西边的北大山下发现的这个石洞。
北大山上是望不到边的银杏树林。秋风一起,树叶像黄色的蝴蝶翩翩起舞,最后铺满全山。这是世间少有的美景,但村里头没有人知道欣赏。能懂得欣赏它的就只有一个瘸子。
如果我不是个瘸子,以我的才华,我很可能也不会待在这个村子。如果我不是个瘸子,很可能会错过这一场遭遇,那么我的人生会是怎样呢?
1
那天其实是个夏天,盛夏,一年中最热的时间。我刚刚熬夜赶完了一篇交给日报编辑的稿子,正在为下一篇发愁。屋前的知了叫得聒噪,我便推开眼前的稿纸,漫无目的地四处晃荡。
命运让我走到了北大山的脚下。
这一块山体像被刀削一样,垂直挺立。山上就是银杏林。抬头看去满眼碧绿,闪闪的叶片反射着刺目的日光。
我一边踱步,一边想着这次用什么情节来堆砌接下来的小说,同时又担心这些创意会不会在很久之前已经用过。我从来不留底稿。
正在沉思,突然感觉到脸上一凉。一颗水滴打在了我的脸上。我仰起头,更多如同黄豆大小的雨滴向我袭来,越来越多也越快。七月的天气,暴雨说来就来,天空中的乌云变戏法似的出现,好像要直接砸在地上。
前方百多米有一个破败的凉亭。可是我已经跑不过去了,我的脚是跛的,雨又来得极迅疾。
这时,我发现了一处避雨的地方。
我旁边的山壁向里凹进去,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壁龛,非常浅,粗看绝不能把它发现。奇的是上方伸出了两棵粗大的银杏树。枝叶繁茂,斜插出来,形成了一个天然的伞盖。
我大喜,连忙靠过去。雨势越来越大,我想紧贴住山壁以躲避溅过来的水滴。不想一靠之下,竟没有感觉到着力点。暗叫不好,人已经向后仰去,结结实实地跌倒在地上。
一瞬间,世界仿佛被静音了。之前的雨声、风声消失得无影无踪。身子下的触感确实极为绵软,好像倒在了一片高档的地毯,抑或是一张舒适的大床上。
我四下打量。这里空间开阔,大约有半间房子大小,四周墙壁上都泛着暖暖的光。
我扭头细看来时的方向,也是一堵相同的墙,很难相信自己是从那里进来的。我试着伸手去推,一下子便洞穿了,眼前只留下了半截胳膊。伸出去的手看不见,但能感受到丝丝凉意,似有狂风裹挟着雨水溅在上边。向前一步,整个人便从山洞中探了出来。
顿时,所有属于现实的感官又一一呈现。雨滴噼里啪啦地打在地上,溅起水花,空气中满是尘土的芬芳。一阵狂风卷过,我打了个哆嗦,下意识地向后一退。所有的嘈杂边有消失不见,只剩下安静但绝不压抑的空荡荡的山洞。
外边的雨看起来一时半会是停不下来了。我索性躺在地上,闭上眼睛。舒适的地面放大了我的倦意,很快就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恍惚间已不知今夕何夕,只觉得所有的疲惫都以消散,神清气爽。
我走出山洞,雨已然停息,天色却还早。走回家中,看了看墙上的表,这一去一回竟只用了一个小时。
第二天,我很早就拿了纸笔出门。在石洞里,我的思路变得异常清晰,心里面的故事情节顺畅地出现在笔端。我一连写了三篇小说,三个让人心醉的爱情故事。我写了几乎一整天,却没有任何疲惫的感觉。这真是一个宝地。
等我收拾好东西走出山洞,却发现太阳仍然挂在东方,放射着暖暖的光。我心中纳闷,连忙往家中赶。我的脚步踉跄,走得很慢,心却砰砰跳得厉害,有一种诡异的感觉。
钟表的指针正指在七点四十五分。满打满算,我在山洞里只待了四十分钟。我低头翻了翻厚厚的一沓稿纸,一阵狂喜从心头飘过。
我从床头拿了闹钟,又在抽屉里翻出了那块我的父亲留给我的“大上海”,边往外走边拧紧它们的发条。将闹钟设成12点,放在洞外的石头上,然后我带着同样是12点的手表进入了洞内。
我把表盘举在眼前,使劲盯着细细的秒针,看它不紧不慢地转着圈,心里按照记忆中的频率默念着,一秒,两秒,三秒……指针走的是正常节奏,带着轻微的滴答声。
熬过了漫长的半个小时,我把手表和闹钟放在了一起。指针分别指示12:30和12:03。
2
五年之后,我成了全国知名的畅销书作家。人们说我是才华横溢的青年才俊,是身残志坚的人生榜样。没有人知道,为了这些我其实已经默默奋斗了近五十年。
我常常担心,担心自己一觉醒来会变成一个白发龙钟的老头。我也做过类似场景的噩梦。但这种事情终究没有发生。我与正常人以同样的速度变老,而在年轻的时候,这种变化常常在几年之内都觉察不到。
我的作品源源不断地问世。在收获金钱和名誉的同时,我也收获了自己的爱情,且叫它爱情吧。她是出版社的一位编辑,端庄大方又甜美妖媚。那个时候,有无数的编辑来找我,但能够拿走手稿的只有她。她欣赏我的才气,或者,才气的价值。如果是后者,常会让一些心高气傲的作家沮丧。但我不这么看。我是一个相貌普通的瘸子,并不介意拿什么来换取肉体的欢愉,更何况我在精神上也同样获得了欢愉,她是一个不错的读者。
那段时间,我更加担心自己的寿命,或者说精力。我怕突然有一天应付不来她的激情。幸好,这些都没有发生。
后来,她嫁了个有钱人。我去参加了她的婚礼。新郎是一个帅气的富二代。她没有料到我会出现,看到我的时候有些慌张。但她很快明白了我并没有恶意。我衷心地祝福了这对新人。
那天,她给我讲起了她的人生。她小时候是一位才华出众的作家,读的是知名大学的文学系,前途看起来很光明。但是,她有一个不幸的家庭。她的父母都患有严重的疾病,需要每天治疗。为了应付家里的开销,她不得不放弃写作——编辑的收入会稍高,特别是作为一个畅销书的编辑。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
我为她的苦难感伤。我说:“现在好了,现在你的运气来了。”她听了低头不语。
后来,她对我说:“你是我见过的最有天分的作家。你不要再写那些迎合读者的畅销书了吧,你应该留下一本属于自己的书。”
我便重又回到石洞,去写这样一本书。我为此倾尽了所有。一年之后,我有了一个一百万字的手稿,又用四年,手稿扩充了近五百万字,再用五年,手稿修改为五十万字。最后,我又用了十年,最终完成了一本五万字的小说。我花了二十年,写了五万字。我反复读这些文字,觉得可以停笔了。
再次见到女编辑,她已人到中年。她离了婚,身边的人,父母、兄弟和她的两个孩子都离开了人世。岁月的沧桑和一生的苦难疼痛都写在她的脸上。但在我看来,这张脸比二十年前更有韵味。
我给她读我写的故事。开始的时候,她大笑。故事有一个欢乐的开头,世事充满了孩子般幼稚的欢笑。渐渐的,我的语速放缓,她的表情也变得凝重。在经历了快乐无忧的童年之后,人不可避免地陷入苦闷的长途跋涉的漫漫旅途。最后的结局,我读到哽咽,而她更是泣不成声。或许她想到了自己这一生,从骄傲荣耀走向艰辛局促,最后走进无可逃避的永夜。
我轻轻拉开她掩面的双手,捧着她已经被泪水湿透的脸庞,“跟我回去吧”,我说。她犹疑地看着我,伸手在我的脸上摩挲,“你还是这么年轻,让我想想。”
我给了她自己酒店的门卡,“想好了,明天来找我,我等你。”
第二天早上,我从床上站起的时候差点摔倒。我看到了近乎干枯的两段手臂,满是老人斑。该来的终归是来了。洗手间的镜子毫无掩饰地反映着我苍老的面容。一夜之间,我从一个二三十岁的青年变成了一个七八十岁,可能还要更老的老人。
为什么是现在?
我拉开房门,心里只想着逃离。
在走廊的另一端传来女编辑的脚步声,我连忙蹲下身子,假装系鞋带。她从我身边走过,没有认出我来,大概会奇怪怎么会有这么老的一个人。她转过走廊,敲我的房门,然后用卡开门。我跛着脚,飞快地离开了酒店。
她只能看到我匆忙留下的纸条和那本书的手稿。
3
我逃回了石洞。
我衰老得更快了。
我必须赶快写,才能在死前把这最后一点文字留给你们。
是什么让我开始衰老的?我想,是因为我的激情和灵感的消失。当我点上最后一本书的最后一个标点的时候,我的生命便消失殆尽了。我只有四十岁,却写了近四百年。在石洞里,我的生命的长度变成了宽度。我应该庆幸,世界上没有哪个人有机会将自己一生所有的潜能完全释放。
就写到这里吧!我正在死去。
我拿出一把小刀,想在石洞的墙上留下我的名字,毕竟我在这里待了这么久。这时候,我注意到自己并不孤独,墙上还有其他什么人留下的文字,但我已经看不清了。我把自己的名字歪歪扭扭地刻在另外一个同样歪歪扭扭的英文字串后边。
那个字串我看清楚了,八个字母:W.A. MOZART。